最近的几项裁决突出了围绕提供给政府的信息的可发现性的不确定性,这些信息是政府调查的一部分或后续程序。这些决定表明,法院在此类问题上的观点可能存在很大差异,这给与政府互动的公司带来了不确定性。
2016年3月14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能够避免出示在沃尔玛(Wal-Mart Stores,Inc.) 罗宾斯·盖勒·鲁德曼&Dowd LLP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编号14-cv-02197(田纳西州医学博士)。 2014年,一家律师事务所根据《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提出禁制令诉讼,声称SEC未根据沃尔玛就该机构的《外国腐败》向SEC提供的要求提供材料。 《实践法》对沃尔玛的调查。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些材料已经被沃尔玛本身以及《纽约时报》披露。但是,SEC拒绝根据要求提供任何材料,声称这些材料受《信息自由法》第7(A)条的豁免,该条允许机构保留“出于执法目的而汇编的”信息。披露“可以合理地预期会干扰执法程序。” U.S.C. 5 §552(b)(7)(A)。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寻求就同一问题做出简易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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