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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地业界预测“新政”带给珠海房地产的观望期已经结束、珠海楼市将在新年步入快速复苏阶段的时候(见2006年12月20日《珠海特区报》的《珠海楼市呈现新热点》一文),同日的《珠海特区报》报道了市建设局发布的将于2007年1月1日施行的珠建市【2006】1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下称“10号文”),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我市商品房项目及土地使用权设定了他项权的,一律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 0 号文”的规定,根据的是《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的条件之一(共有八个条件)是“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因此,就“10号文”本身而言,说不上是房地产新政,它仅仅是我市房地产主管当局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环节上切实落实广东省制定的行政法规而已。因为,《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早在1998年10月1日起就已经施行了。由此,笔者认为,“10号文”出台的意义在于:房地产新政一条条的“落地”而非“新政时代”的结束、“后新政时代”的来临。这就是“10号文”值得拿到“律师侃楼”来侃一侃的缘由。
现在,业界都在大谈特谈房地产的“后新政时代”。“百度”一下“后新政时代”,有11900篇相关网页,而Google搜索一下,有921000项查询结果。由此可见,业界对房地产“后新政时代”的关注度有多高。而业界则是在对楼市“金九银十”的热切期盼和些许失望中开始谈论地产“后新政时代”的。10月12日,《珠海特区报》地产版上的《国庆房展试金“后新政时代”》一文就说出了珠海楼市从5.17“国六条”开始的新一轮新政频出时“彷徨”到新政出台进入“金九银十”的“朦胧观望”。从该文中,我们悟到了业界心中的苦涩:房地产新政快快到尽头吧!我们也悟出了业界对“后新政时代”的期盼:楼市尽快进入“后新政时代”,朦胧观望期快快过去吧!
从最近“珠海报业房展”对房地产业界领军人物的访谈中,大家似乎认为始于5.17“国六条”的新一轮房地产新政已经出台完毕了,楼市已经进入“后新政时代”了,也就是说房地产的“寒冬”成为过去、“春天”已经来临。然而,“10号文”的出台清楚地表明,“寒冬”依旧,“冽风”更为冷冽了,“春天”的来临更加遥遥无期。在此,笔者不得不揭示一个为业界万分忌讳的事实:房地产正处于“专项整治年”。今年7月6日,建设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6166号),该《通知》要求“各地要从今年下半年起,用一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一次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活动”,而《通知》提出的六项重点整治对象的前两项是“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和“加强对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这就是“10号文”出台的背景。
总而言之,笔者认为,房地产业界所期待的“后新政时代”远未来临,预言“新政时代”的结束为时尚早。相反地,在即将到来的2007年,不仅土地出让金收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大户型住宅保有环节税收的征收等新政还会陆续出台,而且,随着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问责力度的加强及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年”活动的深入开展,今年及以前年度国家业已出台的各项房地产调控措施一定会自愿地或者不自愿地被地方当局一条条“落地”,“10号文”的出台即是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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