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房时提防中介“吃”差价 |
| 作者:未知 出处:珠江晚报 日期:2007-04-12 浏览人数:12293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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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消委会系统上个月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67宗,已结案229宗。接待消费者来访、来电咨询近万人次(包括3·15现场活动各会场的现场咨询)。其中,房地产中介投诉达70宗,成投诉焦点。 昨日,市消委会的部门负责人宁小春告诉记者,3月份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中介服务、通讯资费、通讯器材和日用商品质量方面,合计150宗,数量过半。其中房地产中介服务投诉最多,达到70宗。 据了解,房地产中介服务方面的问题比较多,譬如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赚取差价、利用格式合同的形式向消费者提供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并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等。市消委会提醒欲通过中介买房的消费者,一定要和房主面对面地谈,明确双方的买卖价格是否相同,避免中介公司从中收取多余的差价。同时,要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市消委会还建议,买方在签订二手房购买合同时,要求在合同后附上《费用清单》。建议买方要事先核实卖方的产权,并通过房产部门确认该房屋的合法性;对于没有过户的房屋,可在合同中补充过户时间的限制,明确可以交易的时间。 宁小春透露,上个月通讯资费方面的投诉内容主要是乱收费和收费不透明;通讯器材和日用商品方面主要是质量问题及对质量问题的鉴定问题。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要注意保质期,家电要注重售后服务,餐饮要留意收费和计量,参团旅游前一定要细看《旅游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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