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地频繁发生的房产中介侵害客户权益案件再次给房产经纪这一领域敲响警钟。在有关部门抓紧建章立制、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交易当事人正确识别风险、实施有效防范成为当务之急。
26日,针对房产经纪市场中损害当事人权益多发环节和安全隐患,建设部发出五大风险提示,并提出具体对策建议。
提示一:交易资金须“妥善管理”
说明:房产中介占压挪用交易资金已成为当前房地产经纪市场存在的最大风险。
建议:交易当事人自行支付交易资金的,应当在订立合同时,明确交易款项的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通过中介机构和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交易资金的存储和划转一定要通过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进行,不能通过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
提示二:避免陷入“合同困局”
说明:合同订立是一种民事行为,一经签约,各方应对生效合同产生的相应法律后果负责。从已发生的案例看,大部分纠纷是交易当事人为了达成交易而迁就某些合同条款所致,并且由于这些合同条款作了有利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的约定,交易当事人在房地产经纪纠纷诉讼案件中一般较难胜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