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今年将全面征收土地使用税 |
| 作者:未知 出处:珠海特区报 日期:2007-04-02 浏览人数:41143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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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市地税局了解到,我市今年将全面征收土地使用税,税额幅度原则上在2006年实际税额幅度基础上提高2倍。目前,广东省有关部门正在制订相关实施细则,并将于近期正式出台。
从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开始施行。据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外籍个人被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对于珠海而言,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区域也与过去相比有所不同:“过去珠海只是对斗门区征收了土地使用税,其他区域是征收土地使用费,从今年开始则要在全市范围内都要全部征收土地使用税。”
记者还了解到,按照条例规定,征收税额幅度原则上应在2006年实际执行税额幅度基础上提高2倍,原有的土地使用费征收办法同时停止执行。相关人士表示,我市全面征收土地使用税将使土地利用最大化,有利于进一步合理利用城镇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
开展系列活动宣传税收
今年4月是全国第16个税收宣传月,记者近日获悉,市地税局将在宣传月期间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其中包括对房产中介及广大市民进行二手房相关税收政策辅导。
今年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市地税局将以《税收征收管理法》颁布实施15周年为主线,以税收法律法规、纳税程序和方法、税收的职能作用等为宣传重点,以“贴近税收中心工作,贴近社会热点,贴近纳税人”为出发点开展活动,增强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纳税遵从度,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据介绍,活动内容主要包括户外税法宣传广告展、举办辅导会对房产中介及广大市民进行二手房相关税收政策辅导、联合市国税局评选珠海“纳税50强”和“十大模范纳税户”并筹办晚会进行隆重表彰、召开模范纳税户座谈会、公开征求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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