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赵智强坦言,上述问题尚没有解决办法。他解释:“个人集资建房在中国是新生事物,既没有相关法律依据,也没有禁止,我们温州人喜欢说非禁即可,没有禁止我们就敢大胆往前走。”至于如何取得房产证以及保证建筑质量,在场集资建房人都认为不成问题,因为在温州的模式里加入了与开发商合作的环节,也就在现有制度下为个人集资合作建房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去年11月15日,温州合作建房拿地成功。但质疑声也紧随其后,包括温州房管局负责人也认为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商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