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居住困难问题的经济适用房定位目前正在悄悄地发生变化。一个是经济适用房供应对象已经从中低收入家庭过度到低收入家庭;二是北京正在酝酿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收入上限下调为4万元,家庭住房标准也相应地下调为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北京青年报》1月25日)随后,北京建委向媒体紧急辟谣,称经济适用房上限下调为4万元的新闻是误传。但笔者愿意以此继续讨论下去,因为北京建委称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分配等政策问题正在研究中,何况关于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酝酿调整也早有耳闻。
经济适用房自出现以来,就一直处于口水之中,从价格、房源、户型到真正购买对象都广受各界质疑。一度有人建议取消经济适用房,将“补砖头”改为“补人头”,更有经济学家直言不讳地指出,“经济适用房这条路走错了”。尽管饱受指责,但经济适用房依然在蹒跚中向前推进。应该说,总体而言,政府的思路是越来越清晰,向低收入家庭倾斜的力度也越来越明显,这是个可喜的变化。
但是,正像以往经济适用房掀起的波浪一样,这次北京正在酝酿调整购买资格的消息也广受民众关注。在新浪网即时进行的网络调查显示,超过一半的网友并不赞成这种调整,并认为不能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难问题,更有三分之二的网友认为年收入4万元的家庭没有能力购买经济适用房。这一调查结果虽然不全是低收入者的真实反映,但也充分说明这一举措和民意尚存巨大差距,甚至有人悲观地说,把年收入上限下调为1万元也没用。即使此消息是误传,也希望有关部门及时查看民众反应。
既然经济适用房的本质就是保障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可以说把经济适用房真正供给低收入人群,才是酝酿这次政策调整的最终目的,也是民众所希望的,之所以不能取悦于民,原因无非是以下几种:其一,经济适用房长期以来留给民众的不公现象继续存在,要改变这种留给民众的印象或情绪需要相关部门及时拿出有效手段;其二,此次酝酿调整购买资格的措施,还是政府单方面的行动,没有与民众形成良性互动,与民众期望相距甚远;其三,相关部门是否了解低收入家庭真实的经济情况,政府措施是否真正适合民情值得探讨,因为把脉不准,就很难有疗效;其四,即使年收入上限调整为4万元能解决一部分低收入家庭住房,但能否严格实施此项政策,依然没有打消民众的顾虑。因为过去经济适用房业主开高档小车买菜、十几万元炒卖经济适用房号的现象还在断断续续的出现。
也就是说,民众的顾虑是有充分理由的,如何把经济适用房真正供给低收入者,还有漫长的路要走。首先,针对低收入家庭的惠民政策,要广泛调研民情民意,甚至举行听证和专家论证,和真正的需求者形成很好的互动;其次,必须有相关配套政策才可实施,众所周知,不管是针对低收入者的惠民政策,还是针对楼市调控,应该说已经出台的政策并不少,但政策间缺少衔接;最后,政策成效如何再度考验主管部门的执行力。
或者说,需要出台更细致科学的界定,把经济使用房供给低收入者中有购买经济适用房能力的群体。而真正没有能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群体,只有去住廉租房,而政府如何加大保障廉租房供应就需要再思考。因为我国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比例近年来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2006年全国竣工面积已不足新建住房总量的5%。其中,北京市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量已经由首次推出经济适用房(加上当年自建房、合作建房以及保障性住房竣工量)时占同期住房竣工量的49%逐年下降到目前只占同期住房供应量的10.7%,经济适用房供需严重失衡。
所以,经济适用房政策取悦民众最重要的步骤,就是把经济适用房真正供给低收入人群中,有能力、也真正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群体,而要真正落实政策,既看相关部门秉公办事的执行力,也在于与真正的低收入者的互动程度。只要充分了解民情民意,才能达到执政为民的目的和平息民怨的可能。
尽管北京建委紧急辟谣,但可以肯定的是,关于经济适用房上限下调为4万元的新闻,绝不是记者个人捏造出来的,纵览经济适用房的一系列奇闻异事,不难发现,经济适用房正演变为某些部门或某些富人手里把玩的玩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