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颇具经营头脑的莫先生看到珠海楼市一派红红火火、交投两旺的景象,便决定买个二手房用来投资。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中,令莫先生始料不及的是,原本简单的交易却引出了两年多的法律纠纷。
“一房二嫁”让人很受伤
据了解,2006年9月,莫先生看中了一套价值约35万元的二手房,在中介公司的帮助下,莫先生与卖家签订了一份 《房地产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规定,莫先生要向卖家先交3万元定金。在合同签订当日,莫先生便支付了2万元定金,并约定好第二日再支付1万元定金。第二日,当莫先生如约带着1万元定金来到中介公司时,却再也无法联系到卖家了。
事后,莫先生和中介公司才知道,卖家之所以玩“失踪”,是因为他将已经与莫先生签订合同的房子又高价卖给了别人。前不久,在法院的干预下,莫先生和中介公司终于拿回了被告拖欠了两年之久的定金和违约金。但莫先生的投资房产计划却因这场纠纷而延误了最佳时机。
不规范纠纷自然少不了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随着珠海二手房屋交易量的不断攀升,相关买卖纠纷也开始增多。据专家介绍,导致二手房纠纷增长的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近年来珠海楼市价格波动太快。许多纠纷是由于买卖一方在签订合同、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发现,房屋价格又变动了,于是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导致另一方起诉至法院;二是由于二手房交易手续比较复杂、交易时间相对较长,导致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当事人产生不信任,交易难以进行;三是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而导致纠纷。由于买卖双方通常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交易,而中介机构本身的机制和人员素质不一,常常在签订合同或办理手续时出现问题,甚至合同约定内容与三方谈判时所表达的意思不一致,导致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内容产生争议,从而提起诉讼。
在二手房买卖时该如何避免纠纷产生?对此,广东常成律师事务所刘新律师认为,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不但要约定成交的价格,还要约定好双方的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同时,买卖双方在交易前,要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最好找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此外,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交易前应充分了解各种事项,并对双方谈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以此来有效预防纠纷的产生。
针对近年来二手房市场暴露出来的资金安全问题,刘新律师指出,造成这种局面的关键原因在于二手房交易的模式不科学,导致资金监管不到位。刘新律师认为,房屋是一种特殊商品,经济价值较高,交易过程复杂,因此,房产交易市场必须要建立严格有效的约束和监控制度,培育和建立安全、高效的交易模式,从机制和源头上尽量杜绝和规避交易风险。
全新模式构筑安全平台
日前,珠海市有关部门下发《关于我市开展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或经纪人员直接或间接代收、代管二手房交易资金,买卖双方可以委托银行进行资金托管,同时,我市大部分商业银行均已开展了二手房资金托管服务。可是,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珠海市民到银行办理资金托管的热情并不高,各银行的资金托管业务量并不多。
对珠海二手房资金托管遭冷遇现象,刘新律师分析认为,这与大部分银行对该项业务推广不积极有直接关系,目前,许多银行仅将二手房资金托管业务视为引入按揭贷款业务的一项增值服务。刘新律师建议,珠海的二手房交易模式可以借鉴香港等先进地区采用的“居间(中介)服务+法律服务”的房地产交易模式,由持证的房地产经纪人来完成二手房交易前期的搜集交易信息、物业咨询、撮合交易等中介服务;由执业律师来完成后续的核实权属情况、拟订合同条款、监管房款支付、办理交易手续等法律服务。通过律师介入二手房交易,提供包括房款监管在内的专项法律服务,不但能提高房产中介服务的专业程度,而且可以确保交易者能顺利、安全地完成交易。
记者了解到,目前,和记黄埔地产中介服务中心在 “海怡湾畔”楼盘二手房屋销售业务中已开始推行“居间+法律”服务,由专业律师事务所为数百套二手房交易提供房款监管服务,累计监管金额达数千万元,不仅有效地促进了二手房交易的达成,还有效地保障了交易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