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新政首日细则惹人关注
我市部分银行界定“改善型普通自住房”和“二套房贷款优惠政策”等 核心提示
●客户现在贷款买的房子由于面积比较小等原因不能满足住房需求,需要贷款再购买一套普通住房来供家人居住,可以认定为“改善型普通自住房”
●符合条件的优质老客户,贷款尚未偿还部分也可按基准利率70%计算利息
●第二套房如符合 “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界定,贷款利率最优惠可按基准利率的70%执行和最低二成首付的优惠
●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自2009年1月1日起按照合同约定的同期限同档次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央行和财政部日前出台的房贷新政,在许多购房者中激起不小波澜。昨日是房贷新政实施的第一天,但大众对于新政的解读仍存在一些疑惑,疑惑主要集中在 “改善型住房的定义”和“此前已贷款买首套房者的优惠政策”等问题上。
记者昨日采访了本地多家银行,部分银行对相关细则进行了回应,其中建设银行表示已接到总行的正式通知,其中“针对已经贷款买首套房者,符合条件的也可享受新政优惠”,而农行、交行等银行均表示尚未收到总行关于新政的实施细则。
热点1 改善型普通住房如何定义? 核心是供家人居住
“此前,我们买了一套面积只有82平方米的房子。现在,孩子的出生,加上父母从老家过来居住,让我们的换房需求十分迫切。因此,准备买一套面积大概在100平方米出头的房子,老房子暂时出租给别人,不知这套新房能否享受首付两成、0.7倍基准利率的贷款优惠?”市民黄女士碰到的这个问题也是许多购房者的疑问。
“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具体情况可以在买房前咨询经办银行专业信贷人员,但是,一般理解,如果客户现在贷款买的房子由于面积比较小等原因不能满足住房需求,需要贷款再购买一套普通住房来供家人居住,可以认定为‘改善型普通自住房’。”建设银行珠海分行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同时,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对于购买改善型普通住房者能否享受“新政贷款优惠”,还应该由住房面积大小确定,“具体看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规定,目前珠海对普通住房的面积要求是在144平方米以下。”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截至昨日尚未收到总行关于 “改善型自住房”的定义,但央行新闻发言人早在本月22日就表示金融机构应在10月27日前完成实施细则的拟定工作,并在之后对借款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从国家到各省再到各市,再落实到各支行有一定时间差,但现在估计各银行的大方向都已经定得差不多了。”一位银行人士透露,并称最终解释还需要看各总行的文件。
热点2 老客户的利率怎么算? 调整比例按借款人实际区别对待
“此前,我贷款买了第一套自住房,目前正在按揭,按照规定,利率享受基准利率的85%,但现在新政出台,新的首次购房者可享受基准利率70%的优惠,那么针对我们这些老客户,尚未偿还的部分是否可以按70%的利率还息呢?”已经购房但正在还贷的市民许先生非常关注此问题。
“对于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其利率调整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贷款合同对于贷款利率调整方式的约定;二是银行根据借款人是否首次购房、是否自住房、是否普通住房,以及借款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风险因素综合评估。建设银行将在2009年1月1日,也就是合同重新定价日,按照合同约定和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确定。”建设银行珠海分行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但是,如果客户有这些情况的,将享受不到这些优惠,比如借款人在建行的贷款近两年内有不良贷款记录的;合同重新定价日,借款人的个人住房贷款有拖欠余额或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合同重新定价日,借款人在建行有两笔以上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的。”该工作人员详细地解释。
“农业银行的做法应该也同建行差不多,但是最终解释还需要看总行的具体文件。”农行珠海分行工作人员表示。
热点3 二套房贷款松动没有? 是改善型普通自住房便可享优惠
“我此前买了一套160平方米的住房,现在趁着弱市,想再买一套50多平方米的小户型进行投资,在利率方面是不是可以享受到优惠?”李小姐的问题道出当今大家对二套房贷的关注。
“第二套房如符合‘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界定,贷款利率可按基准利率的70%执行和最低二成首付的优惠。但像李小姐这种情况并不属于‘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需求,所以在建行便享受不到这样的优惠。”建行工作人员表示,“因此,第三套、第四套房的情况目前更没有这种政策优惠。”
热点4 已发放公积金贷款利率怎么执行? 明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执行
针对老客户,已发放公积金贷款利率怎么执行?这也是许多目前正在进行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关心的问题。
“建设银行将按人民银行的规定,在10月27日起,新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自2009年1月1日起按照合同约定的同期限同档次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