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惠贤)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必须在10日内公开发售;商品房价格必须悬挂在售楼处;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房价之外另行收取。前天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钟世坚主持召开七届2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的若干规定》。钟世坚强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是市政府的重要职责,各有关部门必须明确责任,既各司其责,又齐抓共管,真正把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增强政策的执行力。
据《珠海特区报》报道,由市建设局牵头起草,市法制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物价局参与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的若干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严格房地产市场准入和清出管理、严格按规划要求完成商品房配套工程建设、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商品房交易价格管理、严格房地产经纪管理、严格商品房前期物业管理、严格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钟世坚表示,加强珠海房地产监管,加强对珠海房地产市场的有效监督,既可以促进房地产在珠海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良性作用,保障行业健康发展,同时也有助于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钟世坚指出,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房价持续上涨、稳定房价任务较重,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和监管职能,高度重视并抓紧解决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钟世坚要求我市在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过程中一定要抓住关键环节、抓准关键问题,特别是在房地产企业股东变更、房地产预售、房地产广告推广、房地产预售款等重点环节要把监管措施真正落实到位。钟世坚要求,建设、规划、国土、物价、工商等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把关,加强管理,切实做好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交易全过程的监管,既各负其责,又密切合作,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和引导,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经营、理性投资,促进购房者理性消费。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宁卡、霍荣荫,副市长邓群芳、金展扬、陈英、赵建国和市政府秘书长陈岸明出席会议。会议还研究了其他议题。(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