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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易其稿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再次面临“修正”:原定9月底完成修订并印发全国执行的这项政策,出台日期已调整为“年内”。导致《办法》再次被“修正”的,是国务院希望实现经济适用房与双限商品房实现“无缝对接”。此前有消息说,经济适用房将对中等收入者开放。而目前建设部着手对《办法》的再度修订,即是针对这部分“空当”。(见昨日《新快报》) 我们曾经为住房的市场化改革付出了高房价、卖地财政等沉重代价,如今政府清晰地给出“保障为主”的住房政策走向,正是一种责任担当和正本清源。在经过多年的摸索之后,如今由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双限商品房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已经逐渐成形。 一个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应该由廉租房、经适房、双限商品房构成合理的梯队。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地方政府的投入不力,无论是廉租房、经适房还是双限商品房,在建设和供应上都存在相当的阻滞,这也直接降低了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功能。 如何保证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三大品种能够齐头并进?在这方面,应该有更强有力的政策(比如将住房保障与官员考核挂钩)督促地方政府加大廉租房和双限商品房的供应量,不折不扣地落实住房保障政策。唯有当廉租房能够保障买不起经适房者的需求,双限商品房又能够满足那些不愿住廉租房和经适房者的需求,经适房扩大保障范围才能有一个顺利实施的环境,人们也才不会担心经适房对中等收入者放开会摊薄了自己的“饼”。 |